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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修正「申辦晶片護照照片規格說明」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南庄鄉戶政事務所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近期接獲照相業者反映,有民眾耳朵較貼難以露出,考量證件照應如實呈現申請人樣貌,爰未以加墊物體支撐之方式強行露出其雙耳,惟該照片無法於戶所一站式服務送件,業者因此遭民眾投訴不專業。查本局向將申請人因生理因素(如:耳朵較貼無法露出、頭部較小等情況)而無法拍出符合護照照片規格之情形列入考量,倘經審查確為持照人自然生理特徵,而非手機自拍產生之廣角效果等原因所致,在不影響辨識人別及臉部影像特徵之情況下,本局均會予以受理。

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16-4123-c2932-1.html